专业分析:
违建强拆程序分为四个。程序一:向业主送达《违章通知书》。按法律规定,《违章通知书》应有业主本人签收,所以必须送交本人。程序二:向业主发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同样,《限期拆除决定书》也要由业主本人签收。一旦签收,业主有15天的自行拆除期。如果过了15天后依旧不拆,业主还有2个月的行政复议期及3个月的行政诉讼期(两者合并不超过3个月)。程序三:如果3个月之内,业主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城管部门将向政府申请《行政强拆令》。程序四:城管部门依据《行政强拆令》制作《强拆通知书》,之后才能实施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