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代签名现象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代被保险人签名;另一种是业务员代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对别人代其签名的行为不予认可,则合同效力不能存续。如按无效合同处理,则在法理和事实上都存在不合理之处。《保险法》第55条应从立法本意上去理解,投保人和保险人对合同效力所提出的异议均不能成立。业务员代客户签名,将严重危及到保险人对抗辩权的行使。对于代签名现象,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加强管理,规范业务员的展业行为;另一方面应完善《保险法》的相关内容,健全法律规范,以保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所谓代签名,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签单时由投保人代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名;另一种情况是签单时业务员自己代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名。这两种情况虽有一定差别,却都产生了一个共同的法律后果:由于被保险人未在投保单上签名认可,故而这种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存在瑕疵,因此其效力是不确定的,从而给保险合同的履行埋下隐患。合同各方的权力与义务能否得到正常履行,将取决于被保险人在签单后是否认可该合同,并因此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针对保险合同代签合法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代签保险合同并不违法,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代理协议是有效的;如果没有代理协议,合同也属于效力待定,待权利人进行追认后合同生效。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如果代理人依法获得投保人或者保险人的委托授权,并且该保险合同属于可代理的合同,则代签保险合同是不违法的。保险代理人可以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为其代为办理保险业务;而委托代理人可以根据投保人或者保险人的委托,代为签订保险合同,办理投保事宜。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