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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在重庆的户口所在地不在的城市的可以申请人身损害吗

2022-11-05 20: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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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5 回复

专业分析:

申请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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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其他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在这里,“其他人”限于受害人的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继承人包括遗嘱继续人和法定继续人。法定继续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受害人有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也可以成为赔偿请求权人,如受害人生前扶养的无生活能力的堂兄弟就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 赔偿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应当以与被害人的血新关系远近为先后顺序来确定的。根据继承法规定,若前一顺位的继承人未放弃请求权的,后一顺位继承人则不享有请求权。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一般由其近亲属作为原告依法向法院进行诉讼。至于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作为原告资格起诉时,一般参照继承法继承顺位进行。即如果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优先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资格起诉,如果没有上述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才能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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