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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房子过户后对方又把房子卖了怎么办

2022-07-16 12: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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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16 回复

专业分析:

1、如果在法院执行时,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及家人的,说明被执行人及家人并不住在该房屋内,另有住处,不能证明被执行人的唯一的一套住房,可以依法执行。 2、如果确实是唯一的一套住房的,仍可以由法院依法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依法处分该房屋,所得款在执行限额内作为执行款交给申请人,余款扣除执行费用和评估、拍卖、公告等费用后,仍归被执行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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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对方不愿办理房子过户手续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对方拒绝履行判决书的义务,不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出具法律文书后,当事人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以及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法院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原持证人因故不交出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使新的房屋所有人仍无法办理房屋户手续的,可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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