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对商标的保护,要求首先得申请商标注册,对于没注册过的商标,或者保护期过后没有及时去办续展的商标原则上是不保护的。但是如果那个还没注册的商标同时符合下面的条件,那也是能得到保护的:1、该商标已经有一定知名度,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被相关公众所知晓。2、相对于抢注人或者违法使用人的使用来说,还没注册商标的持有人使用在先。3、对于没注册商标的保护,要跟其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为准。4、抢注或仿冒该商标后会在客观上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未注册商标符合上述情况,当商标受到侵权时,可收集证据,按以下两种途径维权:1、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你既可以找商标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找商标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像他使用那个商标生产、销售的地方的工商部门。2、向人民法院起诉你可以去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注意地是,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是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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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商标侵权的法律法规都有《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都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2.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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