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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离婚5年了,女儿我抚养他给生活费,我想帮女儿改名字,请问有什么办法?

2018-12-27 22: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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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志鸿律师

2018-12-27 回复

专业分析:

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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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和他离婚5年了,女儿我抚养他给生活费,我想帮女儿改名字,请问有什么办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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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由法院依据双方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下子女应当由女方进行抚养,男方应当支付相应抚养费。女方确系不能够抚养的,可以由男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首先要调和女儿和女婿的关系,弄清楚矛盾所出的问题点,如果真的是到了无法挽求的地步,应该支持离婚,如果是女儿或者女婿有原则性的问题,比如家暴,赌博,出轨之类的。那么更应该不阻拦,成就离婚的这一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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