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 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 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 (二)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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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也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如果是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是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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