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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扶养权是什么?

2022-10-02 2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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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2 回复

专业分析: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性扶养; (3)在自然人之间基于道义、感情、慈善等非法定权利义务而发生的自然的、事实上的扶养; (4)法律意义上的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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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扶养权法律规定如下: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等。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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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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