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再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哦暗谲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2、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3、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4、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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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传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前述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所谓经两次传票传唤是指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和送达方式,用法院传票对上述人员进行两次正式传唤,在其仍拒不到庭时方能适用拘传。 (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所谓无正当理由通常是指客观上并不存在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使上述人员无法到庭的特殊情况。如果存在正当理由,如洪水等自然灾害、突然患病等,即使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而没有到庭,也不能采取拘传措施。
采取强制措施的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符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要合法合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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