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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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内容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是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军事秘密”,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限于一定人员知悉,不能对外公开并直接关系到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的事项。 行为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涉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包括以下情形:军队重要职责的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其他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获取的手段恶劣;获取了重要的或大量军事秘密;从作战、机要、保密、军务等重要部门非法获取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获取大量的或者重要的军事秘密,造成重大损失的。 行为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会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法院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4个具体行为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三项以上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并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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