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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因病去世,留下一笔财产,财产达500万左右,现在每年只付给老母亲一千元生活费,是否能继承财产权。

2018-12-17 01: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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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12-17 回复

专业分析:

1、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不在了,那么遗产最国家所有或者归生前所属集体经济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中有人在,那么就由尚在的人继承,如果父母、配偶、子女都不在了,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有人尚在,那么就由尚在的人继承。2、所以应当先确定被继承人,即应当先确定朋友全家的财产的所有权人。确定了被继承人之后,依法继承。3《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人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遗产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那么遗产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因此,如果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没有,那么遗产就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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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女儿因病去世,留下一笔财产,财产达500万左右,现在每年只付给老母亲一千元生活费,是否能继承财产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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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母亲去世后财产不是只能由父亲继承,要按照继承的方式来决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见,继承人不止父亲一人。有遗嘱的,那么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需要按照协议办理。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可以。女儿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母有权继承女儿的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这三类人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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