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房就没有产权证,没有产权证不能更名。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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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否可以改名字,由具体情况来定。购房者在预售登记前改名字的,要先和开发商协商,开发商都是会同意更改。如果购房者想在预售登记后改名字的,那么要改名人出具公证过的亲属关系证明。没有亲属关系的,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新的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者因为各种原因,打算将购房合同上面的名字变更,这是可以的。具体如下:1、预售登记前,在这个阶段,购房者如果想要变更买受人名称,相对来说手续简单些。首先,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是会同意更改的。如果该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需前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即可。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2、预售登记后,如果变更后的买受人与购房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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