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不是客观公正的,当事人有证据能证明的,仍然可以通过诉讼渠道推翻。 三、对交警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交警。
针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应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