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只公证不过户行吗 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我曾经见过这么一个例子,当时购房者直接和房东签订了合同,并做了房屋买卖公证,但公证时房东的妻子因有事未在场,结果首付款都付了,房东却说房子不卖了,因为他妻子不同意。4、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5、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6、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段律师说,一手卖房人再卖出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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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常见的问题: 一、收房时常见的问题: 1、买房人的收楼,缴纳维修基金与入住无关。 2、入住时没交管理费,开发商不给钥匙。 二、常见的收房问题: 1、不能按时交房。 2、开发商证书不全。 3、收房程序不利购房者。 4、建筑质量有毛病。 5、配套承诺不兑现。 6、巧立名目乱收费。
农村房屋买卖常见的法律问题有: 1、房屋买卖中房屋与土地的“主从”关系。 2、现有法律规范中对农村房屋买卖问题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对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意见。 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物权法》第152条至155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房,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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