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针对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怎么解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可按如下规定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具体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可由男女双方协议决定,可轮流抚养。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未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已经八岁了,应该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