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一定要协议书吗

2019-10-01 13:43:18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0-01 回复

专业分析:

办理离婚,必须要有夫妻俩就共有财产分割,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达成的离婚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自持有一份,在民政部门存档一份。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展开更多

针对离婚一定要协议书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一定要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一定要有协议书。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因此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离婚协议书,未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会为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