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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配?

2023-09-14 1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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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14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分居协议,最好签署分居协议。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协议约定双方所得财产的归属,仍然和起诉离婚前一样,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当事人一方起诉离婚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分居协议的,可以就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财产归属等问题作出约定,约定只要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分居协议,但在民事领域,存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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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李鹏律师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诉讼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财产情况,本着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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