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否能够成立,主要看性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若采用了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若采用胁迫手段使妇女不敢反抗,或者采用了其他手段,比如打麻醉针,使妇女不知反抗,足以证明行为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如果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那么被告人构成强奸罪无疑。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人采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比如被告人殴打妇女留下了多处伤痕,如果有证据证明发生性交违背了妇女意志,比如被告人在性交过程中被妇女扣伤眼睛,建议律师作有罪辩护。但是现实生活往往纷繁复杂,在违背妇女意志不明显,或者控方缺乏强奸证据时,律师应当敢于做无罪辩护,以切实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强奸罪成立标准的确定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强奸罪的立案标准是: 1、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类似的方法,实施强奸妇女的行为,就构成强奸犯罪,应当立案侦查。 2、若行为人属于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无论被害人是否同意,都应当立案追诉。 3、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如下:客体要件,如果对象是小女孩,犯罪对象是小女孩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主要部件,一般观念认为主体是男性;主观方面,主观上是故意的,以强奸为目的,即行为人追求与被害人非法发生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