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诉讼的一般程序: 立案原告人到法院立案大庭提交材料,法官审核通过后会开据收费单,然后到农业银行收费口交费,拿农业银行的收费单到另一窗口换取发票(交费窗口与换票窗口一般挨着),返回立案窗口,将一张发票交给法官(其余自己留存,以便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或调解传票。 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四、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 书记员通知,到法院取判决书;陆、如对方不服上诉,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诉状。如对上诉有书面答辩意见,还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书面答辩,则不需要,取上诉状时须告知法官,不做书面答辩。如自己不服判决,必须在取得法院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法院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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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的一般程序是:如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处理房屋产权纠纷。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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