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提出适时建议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其实并不突兀。随着人口老龄化来临、社保基金压力增大,和各国退休年龄比照,我国目前相对偏低的退休年龄迟早需要延后。只是,延迟退休年龄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宜操之过急。当前,我国养老保险采取现收现付制,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保人进入退休年龄,基金支付压力日益凸显。通过延迟退休年龄,“以收代支”的好处显而易见,有专家测算,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可以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但是,养老保险的基金缺口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延迟退休年龄并不能完全缓解基金支付压力,应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社保保值增值等多种手段,多方面寻求解决之道。延迟退休年龄一头关乎养老,另一头牵着就业。统计显示,2011年全国新增退休人员521万人,新增就业人口为1200多万,而2012年全国城镇需要安排的就业人数,就达到了2500万人。以此推算,即便每年有500多万退休人员腾出岗位,每年大约还有1200多万劳动力不能就业。此时贸然延迟退休年龄,很可能加剧就业压力,这个问题并不比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更让人省心。从目前来看,各界对延迟退休年龄看法不一,分歧尤大。可见,这项尝试在增进一部分人权益的同时,也可能影响另一部分人的权益。因此,延迟退休年龄不可“一刀切”,而应该给参保人充分的选择权利。特别是对即将退休的参保人来说,此前规定“缴费满15年,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的领取条件,应视作养老保险制度与参保人之间的一种契约,不能单方面推翻。当然,也可给这部分人选择权,参保人既可以按照现行政策按时退休,也可以通过优惠政策,如延迟退休可多领养老金等方式,进行引导。长远来看,延迟退休年龄确实是必然趋势,且完全可以在制度设计上未雨绸缪。欧美国家虽然普遍退休年龄在60—65岁之间,但其社保体系更为完善,就业压力也不如我国这般突出。在美国,除了基本的社会保障,企业年金覆盖率也非常高,而我国多数参保人主要还是依靠养老金保障晚年生活。基于这种现实,我国解决养老保险历史欠账、农村养老保险保障偏弱、企业和机关养老“双轨制”、充养老保险缺位等问题,更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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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延迟退休年龄,指国家结合国外有些国家在讨论或者已经决定要提高退休年龄的政策来综合考虑中国人口结构变化的情况、就业的情况而逐步提高退休年龄来延迟退休的制度。 反对延迟退休的人基本都是企业职工,生产一线的职工,还有自己缴纳社保的人员,反对的4个原因是,第一是身体越来越差,第二是年轻人就业受限,第三是退休以后找找工作太难了,第四是很多人觉得自己可能拿不回自己所缴纳的养老金了。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人社部将于今年拿出延迟退休方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有望从2022年起正式实施。而目前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的“男性职工”这一群体,196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职工都将延迟退休,其中,1962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其退休年龄将为60岁3个月,而从1981年以后出生的“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将统一为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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