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下列原因确需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一)树木已经死亡的;(二)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的;(三)危害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四)发生检疫性病虫害,采取防治措施未能有效治理的;(五)因建设工程确需迁移、砍伐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迁移、砍伐方案时,能够采取迁移措施的,不得批准砍伐。迁移生态公益林内、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内树木的,应当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移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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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地上树木及青苗的补偿该怎么算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规定。而树木的补偿标准,就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范围,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房展水平不一样,所以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那么具体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又将该规定权力下放到下面各个地级市政府,所以说每个地级市政府对其辖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均应该有明确规定,并且每隔几年还要做适当调整。因此,在征收拆迁过程当中,对地上树木及青苗的补偿,应当严格依据当地发布的具体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1、房屋拆迁需要注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拆迁人必须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8)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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