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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 一、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一)人格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二)身份权 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二、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 (一)物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二)债权 债权包括: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 (三)继承权 (四)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的新的方面主要有: 1、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 2、增加绿色原则; 3、修改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限制; 4、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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