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三)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 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六)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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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赔偿的情形有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或者对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没有过错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一场交通事故可能会带来人员伤亡的问题,之后的金钱赔偿肯定是少不了的。但交通事故的赔偿也是有相应的限制跟条件,今天就来和大家谈谈交通事故造成伤亡所需要赔偿的项目: 1、财物损害的赔偿。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当事人财物受损,如交通工具、设施或者其他一些物品,可能局部受损,也可能完全毁坏无法修复,这是侵权人必须要赔偿的。 2、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身体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对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死亡的,这给死者家属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难以弥补的。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受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取得经济补偿是完全合理的。 3、其他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丧葬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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