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因离婚需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分户等户口变动手续的,由申请人提交离婚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公安派出所予以受理其户口变动手续。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二条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者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教育无效的,书面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告知5个工作日后仍不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告知书》,按照下列情形办理:(一)因家庭矛盾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予以受理其《居民身份证》的申、换、补领手续;(二)因离婚需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分户等户口变动手续的,由申请人提交离婚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公安派出所予以受理其户口变动手续;(三)因家庭矛盾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购房、诉讼等其他社会活动的,公安派出所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内容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参考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cms/html/ga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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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把户口迁回原籍所需资料:本人申请、现户籍证明、离婚证或者法院依法发放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迁入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同意迁入的介绍信或者证明。准备好以上资料后,迁户口的申请人本人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随父随母落户审批表,派出所审核后报上级户政部门审批后,申请人可以领取准迁证,并把户口迁回原籍。
离婚后想把户口迁回娘家,首先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一般程序有以下几个:第一,你父母要到他们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写出申请第二,要携带你和父母两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第三,等待派出所给出一个迁移证明,然后拿着迁移证明,到你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那里给再给一个迁出证明,然后就可以回到上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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