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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共同诉讼人是什么意思?

2022-09-24 1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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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4 回复

专业分析:

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含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主要分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 这里的要点是: 1.当事人一方是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诉讼标的相同。所谓相同,是指同一或者同类两种情况。 3.诉讼主张一致。所谓一致,是指共同诉讼人之间的诉讼主张之间没有根本冲突或者实质性的差异,并不是指诉讼主张完全相同。 4.案件属同一人民法院管辖,并且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合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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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从普通程序的基本结构来看,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诉讼中止和终结、判决和裁定等五个环节。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程序。它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一般原则的功能。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普通的共同诉讼人的特征是 (1)诉讼标的同种类 (2)因为普通共同诉讼有若干诉讼标的,所以从本质上讲是数个可分之诉。只是为了实现诉讼经济而合并审理。所以普通诉讼人之间行为独立,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没有效力。 (3)合并审理需要普通诉讼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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