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登记如何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政府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二手房过户登记如何办理: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代理则不需要) (四)房地产权证(原件)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六)地籍图(原件二份) (七)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八)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 (九)如果房屋被行政机关确认为承重结构被损坏,还要应当完成整改并由行政机关出具证明文件;房地产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变更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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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我国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包括: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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