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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生子随父落户流程是这样的: 一、孩子父亲带上《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前往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即可。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非成都市户籍。落户地选择: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落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其他材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并提交对应的材料: (1)入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住房系直系亲属所有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入直系亲属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3)入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和空白内页(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在单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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