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法上一方同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同意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而对于女方在怀孕期间、哺乳期的,法律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