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权利人。”拥有房屋产权证书的主人,应该注意妥善保管有关证书和身份证件,切实对自己的利益做到谨慎的呵护。不要等到自身利益被侵犯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后悔当初的不小心。如果发现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益被非法侵犯,是登记机关的错就追究登记机关的责任,即使是有人伪造材料,即使是登记机关只有形式上的审查义务,也要懂得这种行为是可以注销的,要及时提出异议和提起诉讼。
针对房屋权属转移办理的申请与证明开具日期,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房屋权属证明需要当事人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不动产产权权属登记申请,经房屋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法律规定并真实有效后进行登记,并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首先,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