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老公的老婆个人名字租房合同有效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夫妻间,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如果这是婚前全款购买的且登记购买人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对方不能要求分割; 2、如果这是婚前购买且有贷款,登记在购买人的名下,则在离婚时,配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 3、如果这是婚后收入购买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证只写老公的名字,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的,妻子有份。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妻子有相应份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