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根据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双方的情况予以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针对离婚的孩子抚养权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五、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