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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收取的增值税是房价是否涨

2023-06-26 09: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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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6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所购买的房屋还未取得预售证,所以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您可以要求开发商向您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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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外税是指在销售价款中不包含的税,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由于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而这里的销售款等于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一定的,要看具体情况。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如果交易已经发生,销售方从购买方收取货物。如果同时满足这两点,就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未能同时满足就不是价外费用也就不用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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