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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可以拥有公房吗

2022-10-29 2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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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9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属实的可予以支持,但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如果原夫妻居住的公房面积较大可以分室居住的,可以调节或者判决暂时居住,但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暂住方应当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如果原租公房面积不大,不能分室居住的,承租公房一方又有负担能力的,则应由承租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以使无权承租方可以另租房居住。 如果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为单位自管公房,在婚前或婚后由一方向本单位申请取得所住公房的承租权,离婚时,依照规定双方均可承租该公房的,这就需要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公房的承租关系。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处理时,应征求自管公房单位的意见,经自管房单位的同意,才可调节或判决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然后由承租人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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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件指《房屋所有权证》,即契证。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文件有建筑许可证,契约(合同),契证。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1.《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房屋的所有权。 2.《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于新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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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房子还可以共同拥有。离婚时应当就房产问题进行合法合理的分隔。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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