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对购买社会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1、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三十天内购买社会保险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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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险的待遇的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需要依法为职工缴纳上述社保,保障职工享有上述社保待遇。
凡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劳动模范及转入企业工作的战斗英雄,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提出,并经各省、市工会组织或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批准,得享受下列较优异的劳动保险待遇:甲、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贵重药费、就医路费、住院膳费,概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享受优异劳动保险待遇的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其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依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30%;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5%;3人及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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