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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于99年因交通事故在县医院做了脾破裂摘出手术.当时珍断为肌肉损伤.肾戳伤.脾破裂.术后一直腹痛.2000年在市二院做了伤残鉴定为9级.最近因腹痛在医院做腹镜B超检查.才发现我的左肾不见了.怎

2018-07-13 23: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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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7-13 回复

专业分析:

定残请伤情稳定的3-6个月之间,去专门的医疗鉴定机构予以鉴定,律师的分析没有法律效力10级伤残的赔偿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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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内容:我于99年因交通事故在县医院做了脾破裂摘出手术.当时珍断为肌肉损伤.肾戳伤.脾破裂.术后一直腹痛.2000年在市二院做了伤残鉴定为9级.最近因腹痛在医院做腹镜B超检查.才发现我的左肾不见了.怎,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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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仕律师

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

在医院做手术出了医疗事故的解决办法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医患双方可以先协议处理,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协议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医院没有资格进行伤残鉴定。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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