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违反国家融资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不具有真实销售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2)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以转让林权并为管护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3)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4)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名,不提供商品、服务或者所提供商品、服务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通过承诺回购、代为销售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5)以发行证券为名,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6)以募集基金或者基金管理为名,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7)以投资入股、委托理财等形式,通过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8)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通过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9)其他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5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
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解释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从而构成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