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针对房产证上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我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房产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并不影响双方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那么离婚后该房产还由其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配。如果该房产在婚后购买且购买的时候双方有约定,那就按购买时的约定分配。
房产证没有女方名字的,则离婚时认定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即使只有男方的名字,房产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