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对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问题作出了五个方面的严格规定: (一)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禁止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人员驾驶校车。 (二)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申领驾照。 (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的人员已取得驾照的应当依法注销。 (四)解除戒毒措施等情形后三年内申请驾驶应当提供吸毒检测报告。 (五)加强对有吸毒行为记录驾驶人员的管理。 被行政处罚的吸毒人员,应当责令社区戒毒。所以在执行社区戒毒期间,不得申领驾照。
针对多少年内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不得申请有吸毒,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不得申请驾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不得申领驾驶证;交警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中止业务办理。 二、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解除的人员,自通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申请注销驾驶证。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申请注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按规定注销其驾驶证。 三、驾驶人对注销驾驶证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或者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如属系统数据有误的,公安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不予注销或者恢复当事人驾驶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