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形式的遗嘱,法律对其效力的认定有不同的规定。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是最为严格,是具有最强证明力的遗嘱方式。公证遗嘱必须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才能形成。2、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其成立的形式要求包括:(1)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写。(2)应当由遗嘱人签名。(3)应当注明日期。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3)应当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日期。4、录音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经录音录制而成的遗嘱。录音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用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危急情况下,除口头遗嘱外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2)见证人在场见证。(3)危急情况解除后,如果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则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5种法定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其他4种形式的遗嘱,无论其设立的时间早晚,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没有公证遗嘱的,其余4类遗嘱不论形式,一律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针对怎样认定遗嘱的效力大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遗嘱的效力应该怎么确认?遗嘱的效力如何确定,由遗嘱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公证处确定。遗嘱人亲自在遗嘱上签名,写明年、月、日。在圣经上作见证的,要有两个人以上。其中一份应注明证言的年、月、日,并由证言人、其他证人及遗嘱人签名。遗嘱以录音形式订立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在危急的情况下进行口头遗嘱。一份口头遗嘱将有两个以上的证人作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形式的口头遗嘱无效。换句话说,遗嘱的效力是由大到小的: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书面遗嘱、遗嘱、遗嘱、口授遗嘱。其中,如果存在不同内容的自愿性遗嘱,则最终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无效情形有,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