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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规定

2019-10-19 13: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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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淋律师

2019-10-19 回复

专业分析:

按照您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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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具体金额由当地有关机关制定,各地有所不同。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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