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骑摩托载着一个人正常驾驶,对方无证无保险,交警判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但我载着的人伤了谁负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中“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一般是指驾驶人从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已被注销。当时“过期未注销”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不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因此,没有驾驶证的,不管是由于一直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还是说驾驶证已经被注销的,给汽车投保的,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毕竟,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出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加上没有主体资格,自身违法,因此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
无证驾驶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一般没有太大的影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依据交通事故发生时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而定的。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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