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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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住院报销流程是: 1、需将新生儿的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单、住院病历、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交所在区医保办; 2、参保后新生儿需住院的,住院时凭无卡证明办理住院手续; 3、出院结算时,使用医保结算系统结算,只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如果是生病住院,将医保卡交给医院,医院在检查治疗过程中,就会把不能报销的药品、器械等费用,让你到门诊缴费,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如果是因为意外住院,医生要在病历上注明,并且到居住地社区开具受伤证明,说明无第三方赔付。出院时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手续。若存在于异议,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等证件去医疗保险事业处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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