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分期付款合同是指停止合同的履行,出卖人收回买卖标的物,并将买受人原支付价款扣除一定的费用后返还买受人,从而使双方的财产恢复到合同未订立时的状况。解除合同不影响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同时从公平原则出发,买受人应承担在合同解除之前因使用标的物而需支付的费用。如买卖双方订立分期付款购房合同,房屋总价金为40万元,首付10万元,其余30万元分3年付清,每季度付款。在合同履行1年半后,买受人到期未付款总和达到10万元,超过总价金的五分之一。此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在3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包括到期未付款10万元和未到期的应付款15万元,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房屋同时按同期市场价格收取在合同解除前买受人使用房屋的租金作为房屋使用费。此外,因合同的解除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如房屋价格下调,给出卖人造成价差损失,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针对合同解除是否出卖人要求赔偿违约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合同解除需要赔偿违约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情况如下:因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违约金;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约定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解除合同后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解除合同是否还能要求违约金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因对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协商或单方面终止违约行为,则无权向对方要求违约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