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企业年金,除非是债务本身是因为企业年金基金引起的。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九条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十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不同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第十一条非因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针对企业年金可以向管理人申请债权调整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债权人可以要求破产,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申请注销债权如果企业还未清算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但是必须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如果企业已经清算完毕或者已经办理了注销登记的,债权人不能再申报债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