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针对被打之后到派出所只要了医药费400后签了和解协议出来?被打的当天没撒问题?后来再去医院检查结果是肩部肌肉拉伤?面部挫伤?去精神科检查?结果是有了重度焦虑症跟重度抑郁症?今天要是再去派出所报案的话可以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按实际情况,如果属于精神病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由家属领回看管,或送精神病院收治。造成后果的,由监护人负责民事赔偿。不存在拘留一类的处罚。
首先,你取保时有医院的证明,证明力是可以认可的;但如果法官觉得有疑异,当然是可以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医院或者鉴定部门为其进行检查的。当然即使你被说了慌也不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的,最多也就是将强制措施中适用的取保候审转为逮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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