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大致了解到您的问题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保障其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城居保)的简称,两项社会保险的办理程序基本一致,待遇也实现同步发放与增长。是党中央、国务院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以逐步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为目标,是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构成,储存额每年参考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各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金发放标准见下: (一)完全失地农民按本方案规定的标准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其中,参保缴费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保缴费时未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本人可自愿选择继续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续缴,个人账户连续记录、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月记发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 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15×1%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计发月数 (二)部分失地农民按本办法分档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系。参保时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60周岁以下人员,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所缴资金存入财政专户。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继续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 部分失地农民基本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基础养老金暂定为每人每月55元。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计发月数 (三)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在领取待遇前或之后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或余额中的个人实际缴费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凭有效证件,一次性领取。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或余额并入统筹基金或调剂金。 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哪个更好的问题,还需要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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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时,年满六十周岁,没有享受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居民,不需要缴纳基础养老金,但是符合保险条件的子女,应该要参加保险并且还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对不报、谎报、骗取养老保险基金的,除了追缴违法所得以外,还要依照有关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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