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法院如何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数额。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依法判决。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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