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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具体标准是什么

2023-03-16 19: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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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6 回复

专业分析: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1]。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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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构成高利转贷罪的标准具体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张丽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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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精神,高利贷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任。数额巨大的,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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