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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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妈的房子是否能够被继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规则是: 1、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遵照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2、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 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 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母的房产关键需要看二人是否存在抚养关系。 (1)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则继子女可以继承其房产; (2)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的,则继子女不可以继承其房产;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遵照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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