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二》对彩礼应否返还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1.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己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己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2.《解释二》第10条第2项、第3项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必须离婚。3.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应当以绝对生活困难为判断标准,而不是以相对生活困难为标准。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己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所谓相对困难,可以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由于给付造成了前后相差比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生活困难在解释一里面作出了规定,“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针对彩礼返还程序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种: 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3.《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返还彩礼的标准为,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返还此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返还的原则: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公平原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